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改选报告,经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同意:
刘大权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张玉平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兼任组织委员;
胡道海同志任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