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
2013年,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根据洪小乐同志本人申请和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培养考察报告,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已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拟在2013年予以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洪小乐,女,湖北省荆门市人1988年5月8日出生,本科学历,现为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0年5月首次提出入党申请,2012年又向该所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2010年被列为入党积极份子。2010年6月参加入党积极份子培训。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