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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简介

荆门市律师协会于2007年8月正式成立,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荆门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本市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实施行业管理。 荆门市律师协会接受荆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接受湖北省律师协会的指导。

荆门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为建设和谐荆门、法治荆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荆门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全市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全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 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在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履行律师代表大会职责,常务理事会在理 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负责落实理事会诀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湖北省律师协会章程》,湖北省律师协会主要履行 下列职责:

(1)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制定本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3)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检查和监督;

(4)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整体执业水准;

(5)制订律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执业中的继续教育;

(6)对会员进行日常管理,进行会员登记,进行律师的年度执业考核工作,对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和实习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检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7)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8)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9)制定并实施会员奖惩办法;

(10)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11)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12)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建议;

(13)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14)开展文体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组织实施同业互助工作、执业责任风险保险。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湖北省司法厅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湖北省荆门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共经历了四届理事会,历届律师协会理事会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本届律师协会现有会长1名、副会长4名、 常务理事14名、理事29名及3位监事会监事。设有4个专门委员会:维权与惩戒委员会、继续教育与执业考核委员会、行业发展委员会、青年律师委员会。4个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 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荆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实施全市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会议,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荆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下设综合部、会员业务部、教育培训部。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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