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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伦所江慧敏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次数:69

  今有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江慧敏一年实习期已满,符合考核申请条件,现向市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市律师协会经书面审查,初步考核合格。现将江慧敏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自2017年7月10日起,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以上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电话告知荆门市律师协会,电话为0724-2331795。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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